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以是货主的代理,负责办理航空货物运输的订舱,在始发机场和到达机场的交、接货与进口报关等事宜,也可以是航空公司的代理,办理接货并以航空承运人的身份签发航空运单,对运输全程负责,亦可两者兼而有之。
采用空运方式进出口货物,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,如出口货物在始发站机场交给航空公司之间的揽货、接货、订舱、制单、报关和交运等;进口货物在目的站机场从航空公司接货接单、制单、报关、送货或转运等。这类业务中有些航空公司不负责办理,而由专门承办此类业务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负责。
备注:
1、以上M运价仅限3KG以内货物,超出部分按N运价X每公斤续费;市区取货。 因客户自已原因造成更改电报费用100元。
2、请于航班起飞前4个小时将您所运货物交付我公司。
3、如遇航班晚点、延误或取消,请以民航信息台公布时间为准;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因航班晚点、延误或取消而带来的任何损失或责任。
4、货物内请勿夹带现金、易燃易爆物品;如有贵重物品请自行办理保险,我公司将积极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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